長城網訊(商帆)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文旅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幫助解決文旅企業因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和問題,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1.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針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旅行社、景區、酒店、民宿、文化旅游節慶演藝等文旅企業及文旅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安排財政資金,采取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進行補貼。
2.實施減稅降費。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住宿、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等管理行業企業,在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支持旅行社使用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用于經營發展,對旅行社按照現有保證金交納數額的80%予以暫退。
3.強化金融政策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旅企業,特別是在春節活動提前投入較大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鼓勵銀行機構給予企業特殊時期還本付息延期、下調貸款利率等支持,支持銀行機構壓降貸款費率,充分利用開發性金融應急融資優惠政策,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小微文旅企業,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文旅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降低擔保費率,財政部門給予擔保費用補助。
4.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因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文旅企業,經主管部門認證后,可緩繳3個月用水、用電、用氣等費用,緩繳期不超過2020年6月30日,緩繳期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等非國有資產類業主適度減免企業在疫情期間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5.積極促進穩崗就業。鼓勵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文旅企業,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組織開展常態化線上招聘和職業技能線上培訓,有針對性地向勞動者發布文旅企業開工信息。
6.支持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支持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加快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提高軟硬件水平和服務便捷化程度,提升服務品質和用戶滿意度。大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信息化水平,加快“一部手機游河北”、“河北省公共文化云”智慧項目建設,推動文旅企業加快向電商化、數字化、智慧化轉型發展,推出線上教育、線上閱讀、線上文娛、線上預訂、線上體驗、線上評價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線上產品和服務。
7.促進重點文旅項目加快建設。支持文旅企業加大項目謀劃和招商引資力度,對擬開工建設的文旅項目,加快完善審批手續,協調幫助早日開工。對在建的文旅項目督促加快施工進度,盡快形成新的供給能力。建立重點文旅項目領導包聯責任制,統籌省旅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聯,幫助重點項目企業落實土地、稅收、資金等方面應享受的優惠政策,共同形成應對疫情影響推動項目建設的整體合力。
8.支持文旅企業提質升級和產品創新。鼓勵支持引導文旅企業圍繞高質量發展,大力進行產品改造和服務升級,不斷提高產品的文化含量、生態含量和科技含量。積極引導文旅企業大力開發康養旅游、生態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演藝等“旅游+”、“文化+”新產品、新業態,大力開發河北特色的文創和旅游商品,豐富優化供給,擴大文旅消費,提升綜合效益。
9.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支持力度。面向文藝院團、演藝企業、演出經營場所,購買“七進”演出和劇場演出服務,實現以購促演、以購代補,促進演出市場復蘇。為亟需的基層文藝院團免費配發20輛流動舞臺車,用于送戲下鄉演出。提高省會文化惠民卡項目經費保障力度,根據疫情影響情況,延長2020年度文化惠民卡使用時間,鼓勵各市推出文化惠民卡。因疫情導致已簽署合同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無法實施的,根據具體情況可延期舉辦或調整項目內容。
10.加強旅游市場宣傳營銷。與主流媒體、新媒體合作開設視聽和線上專題節目、互動話題,以A級景區為重點,提升旅游企業知名度,助力企業在疫情過后盡快恢復客流。疫情過后,針對不同季節特點和客源群體,開展“周末游河北”“夜游河北”“冬季游河北”等系列主題和精準客源營銷活動,著力推介文化+旅游、生態+旅游項目和創新線路。組織并鼓勵旅游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市場宣傳推廣活動,對參加省文化和旅游廳組團赴外進行旅游宣傳推介的,免費提供展位并給予相關補助。積極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以旅游消費的擴大,促進疫情后旅游市場的盡快復蘇。
本措施執行期暫定為自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河北省遵照執行。各市縣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幫助文化和旅游企業解決實際問題,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