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外出務工是貧困勞動力脫貧增收的重要渠道,各地要圍繞貧困勞動力出得去、穩得住、留得下,多措并舉、精準施策,幫助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幫助已外出貧困勞動力穩定務工,確保完成今年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規模不降低、有提高的工作任務,最大限度防止和減少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返鄉回流,努力穩定貧困群眾就業增收渠道。
全面摸清底數,準確掌握貧困勞動力就業狀況。各地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依托全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名制數據庫,定期摸排核查務工人員基本信息,及時更新錄入系統,實現數據共享,動態管理。輸入地要將在當地務工的貧困勞動力實名制數據,與本地就業失業、用工備案、社保繳納等數據比對,列出貧困勞動力就業人員清單、失業人員清單,包括務工單位、參保信息等情況。輸出地要對照去年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名單,摸排今年已就業和未外出、有意愿外出人員情況,列出本地貧困勞動力就業人員清單、有意愿外出務工人員清單,做到人員底數清、勞動能力清、就業狀態清、外出意愿清。
強化就業服務,優先組織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輸出地要廣泛動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經紀人,加快組織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建立工作調度機制,及時解決勞務輸出中遇到的問題,擴大輸出規模。充分發揮京津冀勞務協作、對口支援機制作用,有針對性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疫情防控期間,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規模大的企業,可通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對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就業的貧困勞動力,按規定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對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按規定給予交通費補助。
落實幫扶政策,全力促進貧困勞動力穩在企業。對貧困勞動力所在企業建立定期聯系與專人幫扶機制,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企業,加強用工指導、政策宣介,及時排憂解難,落實各項援企穩崗、減稅降費優惠政策。對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提前介入指導,同等條件下優先留用貧困勞動力;對不裁貧困勞動力的,優先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困難企業培訓補貼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加強權益保障,盡力幫助貧困勞動力穩在當地。對不得不裁減貧困勞動力的企業,指導企業妥善處理與貧困勞動力的勞動關系,依法支付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對貧困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啟動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對參加失業保險的貧困勞動力,及時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待遇。對未參加失業保險的符合條件對象,協調當地民政部門按規定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保障失業期間基本生活。將就業轉失業的貧困勞動力納入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及時提供職業介紹、崗位推薦等服務,落實企業吸納、靈活就業、自主創業、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扶持政策,優先幫助盡快轉崗就業。
促進返鄉就業,拓寬就地就業渠道。各地要將返鄉留鄉貧困勞動力作為重點幫扶對象,通過發展農業生產、組織參加工程項目建設、推動扶貧龍頭企業和扶貧車間復工達產、培樹發展勞務品牌、培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等方式,多渠道安排返鄉留鄉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結合實際加大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加強規范管理,防止變相發錢、福利化傾向。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80%用于設置扶貧公益性崗位。(記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