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于2023年9月2日由省政府辦公廳以冀政辦字〔2023〕113號文件印發。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若干措施》
7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發〔2023〕15號),提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31條政策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抓好抓實促進民間投資工作努力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的通知》(發改投資〔2023〕1004號),針對民間投資不敢投、不會投、不能投問題,提出了17條工作措施。倪岳峰書記、王正譜省長在聽取我省上半年經濟運行分析匯報時,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圍繞進一步拓展民間資本投資領域和空間,抓緊研究制定促進全省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
該《若干措施》出臺,對于持續增強民間投資意愿和能力,努力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拓寬民間資本投資領域。通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鄉村振興、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現代服務業、社會事業、綠色低碳產業、新型基礎設施等九個領域項目建設,以及穩定房地產開發投資,并對相關領域進行行業細分,進一步拓展民間投資領域和空間。第二部分,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通過支持民間投資參與“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建設,參與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支持制造業民間投資轉型升級,鼓勵民間投資創新驅動發展,引導民間投資參與盤活存量資產,進一步增強民間投資內生發展動力。第三部分,完善民間投資保障機制。通過加強民間投資融資支持,加大民間投資要素保障,加強財政資金支持引導,落實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房屋租金和融資成本等各項政策,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和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第四部分,大力優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通過持續破除市場準入、政府采購和招標等領域壁壘,深入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定期向民間資本推介重大項目、產業項目、特許經營項目,引導民間投資合理決策,支持民營企業加強風險防范,優化民間投資社會環境,進一步構建有利于民間投資發展的營商環境。第五部分,強化各項工作組織實施。主要內容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確促進民間投資工作目標,建立民間投資工作調度評估機制,進一步推動各項鼓勵政策落到實處。
三、如何做好《若干措施》的貫徹落實
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切實把促進民間投資工作擺到突出位置,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時間節點,有效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重點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精準制定支持措施,強化服務保障,抓好政策落實。二是進一步明確促進民間投資工作目標。明確本地民間投資占比、民間投資中基礎設施投資占比等工作目標,分解重點任務,壓實各方責任。三是及時推介吸引民間投資項目清單。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立吸引民間資本投資重點領域項目儲備庫,常態化梳理擬向民間資本推介的重大項目、產業項目和特許經營項目清單,定期向社會發布。四是建立健全民間投資工作協調調度評估機制。及時協調調度民間投資工作目標完成、項目清單梳理進展和項目公開推介等情況。五是搭建民間投資問題反映和解決渠道。梳理定點聯系民營企業名單,搞好信息溝通和政策銜接,研究解決共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