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內部審計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7號,以下簡稱《規定》)于2023年9月27日省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修訂《規定》?
內部審計作為審計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單位內部科學決策、規范管理、防范風險發揮著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工作,202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2018年修訂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于2008年出臺的省政府規章《河北省內部審計規定》,對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權限、審計流程等進行了規范,但內容較為寬泛,已與新修改的國家上位法和新形勢下內部審計發展的實際不相適應。及時銜接國家有關法律全面修訂原《規定》,對我省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制度,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二、《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規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為依據,對標《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明確內部審計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循依法、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并對內部審計的機構建設、職責權限、實施程序、問題整改、指導監督、法律責任等進行了全面具體規范,共8章47條,對原《規定》27條內容全部作了修改,新增加20條。
三、《規定》應當把握哪些重點內容?
(一)明晰內部審計管理職責。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審計機關負責對內部審計工作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二是教育、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體育、交通運輸、公安、自然資源、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三是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內部審計制度,明確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體制、職責權限、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
?。ǘ┘訌妰炔繉徲嫏C構建設。一是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規定,設立內部審計機構或者明確履行內部審計職責的內設機構。二是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向本單位黨組織、董事會或者主要負責人報告工作。單位黨組織、董事會或者主要負責人應當定期聽取匯報,加強對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等重要事項的管理。三是加強人員管理,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審計、會計、經濟、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同時不得從事單位財務管理、招投標等可能影響獨立、客觀履行內部審計職責的工作。
?。ㄈ┟鞔_內部審計職責權限。一是內部審計機構對本單位以及所屬單位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財政財務收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事項具有審計職責。二是內部審計機構履行職責時,具有檢查有關財政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資料文件的權限,并有權對違法違規行為提出糾正、處理的意見和改進管理、提高績效的建議。三是對下屬單位、分支機構較多或者實行系統垂直管理的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對全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四是單位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制定年度審計計劃、同步開展專項審計、整改查出問題的方式,與審計機關審計加強協同。
(四)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程序。一是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科學編制年度內部審計計劃,確定審計事項。二是組成審計組,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向審計監督對象送達審計通知書。三是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向內部審計機構提交包含審計概況、審計評價、審計查出的問題以及處理意見、審計建議等內容的審計報告。四是內部審計機構書面征求審計監督對象對審計報告的意見,并出具最終審計報告,送達審計監督對象。五是單位應當將上述審計計劃、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等資料歸檔,并向審計機關備案。
?。ㄎ澹娀瘍炔繉徲媶栴}整改。一是審計監督對象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實行分類整改。對在審計過程中或者短期內可以完成整改的,立行立改;對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分階段限時完成整改;對涉及制度建設層面的,建立長效機制持續整改。二是內部審計機構督促檢查整改工作,建立審計整改臺賬,逐一審核認定已經整改的問題,對賬銷號。對發現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單位應當按照管理權限移送有權機關處理。三是審計機關在對單位進行審計時,應當有效利用符合要求的內部審計結果,強化內部審計結果運用。
?。┘訌妼徲嫏C關指導監督。一是審計機關應當對內部審計工作履行相關制度建設、質量檢查等職責。二是審計機關可以通過業務培訓、交流研討、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強業務指導。三是審計機關采取日常監督、結合審計項目監督、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單位內部審計的制度建設、工作質量、整改落實情況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