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于2023年11月10日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現就政策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出臺《若干措施》?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民營經濟發表重要講話,反復強調“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自己人。黨的二十大明確提出“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對民營經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7月1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明確提出“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
近年來,我省民營經濟已經成為全省經濟增長的主力軍、吸納就業的主渠道、財政稅收的主來源,但是在發展中依然面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出臺《若干措施》,針對性地提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營造“親清”政商關系,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等具體措施,為全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和保障。
二、《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7個方面共27條具體措施。一是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包括放寬市場準入要求、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市場化法治化重整等4條措施。二是優化民營企業要素保障機制。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決拖欠賬款問題、完善人才流動機制和權益保障、強化產業工人隊伍培育、建立政策溝通和直達快享機制等5條措施。三是營造公正規范的法治環境。包括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權益、推動民營企業合規改革、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控涉企收費行為等5條措施。四是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包括引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智轉數改提升質量效益、支持拓展國際市場、鼓勵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等6條措施。五是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包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構建親清政商關系2條措施。六是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包括加大優秀企業和企業家宣傳力度、引導民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2條措施。七是完善工作機制。包括嚴格控制入企檢查活動、狠抓政策落實、開展政策評估等3條措施。
三、《若干措施》主要有哪些特點
一是全面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發〔2023〕15號,以下簡稱《意見》)中除國家層面制定政策由地方實施或配合實施的措施以外,《若干措施》均做到與《意見》內容一一對應;按照《意見》重點任務的國家部委責任分工,結合我省部門職能,對涉及的省委、省政府部門和群團組織均進行了明確。
二是創新性。共提出18項創新舉措。在主動服務方面,執法部門、省委部門更新理念,主動作為,服務企業。如:倡導公安機關、省司法廳主動入企,開展“法律三進”“法治體檢”“千所聯千會”等活動;支持省委組織部組建以黨員為骨干的“三師”助企服務團,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會計、稅務等公益志愿服務;省委統戰部、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監委等部門創新舉措,制定親清政商關系的正面、負面清單。在深化服務方面,政府部門主動加壓,提升服務效率,如:省市場監管局將“網上辦、即時辦、聯合辦、一日辦”深化為“極簡辦、智能辦、馬上辦、滿意辦”;省財政廳對明確到具體項目的省級涉企資金,在3日內下達市縣。在服務新業態方面,省人社廳借鑒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省市先進經驗,指導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推廣普及書面勞動合同等。在規范資本方面,省發改委嚴格執行國家設立的資本“紅綠燈”,優選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引導資本健康發展。在推動企業上市方面,參照深圳做法,由河北證監局、省工信廳、石家莊市政府共建“河北資本市場之家”,開展一站式、個性化企業上市服務等。
三是可操作性。27條措施均由各實施部門結合本單位職能,經深入研究后落實到每一項具體工作上,并根據國家部委機關落實《意見》精神制定的相關措施,結合我省實際抓好落實。同時,針對企業反映最突出的問題,明確提出各級、各部門入企檢查,原則上集中安排,并告知被檢查企業所在縣(市、區)民營經濟發展專責機構;同一企業、同一事項,原則上不得重復和多頭檢查。對政策落地落實和行政監管入企檢查等情況,面向運行監測企業和“領跑者”企業開展落實末端隨機抽查,并通報抽查結果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