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和涿州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冀政字〔2024〕43號,以下簡稱《目錄》)于2024年6月3日由省政府印發,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目錄》
《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區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于2017年11月8日施行,包括《廊坊三河市、大廠縣、香河縣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和《廊坊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和保定涿州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兩部分,對我省環京地區高耗水、高耗能及環境污染高風險等產業提出了要求。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傳統產業技術逐步升級和新生產業隨之出現,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更好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和產業協作,研究制定《廊坊市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和涿州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
二、制定《目錄》有哪些考慮
一是嚴格產業準入管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協同發展的指示精神和國家關于推進產業發展的有關要求,禁止布局高耗水、高耗能及環境污染高風險項目,推動構建創新引領的現代產業體系。
二是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立足廊坊市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和涿州市主導產業方向和現實產業基礎,順應經濟發展趨勢,引導區域內傳統優勢行業加快技改升級,提高產業競爭力。
三是提升與北京毗鄰地區產業協同分工。依托地緣優勢,充分利用北京市產業輻射帶動作用,構建與北京市大興區等毗鄰地區合理的產業梯度,積極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向廊坊市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和涿州市疏解轉移,促進產業協同分工、聯動發展。
三、《目錄》有哪些主要內容
《目錄》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編制,在原《廊坊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和保定涿州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明確了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業等相關行業的禁限管理措施,并與北京市毗鄰地區管理措施做了充分銜接。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說明,為制定的依據、管理方式、適用范圍、執行機制等。第二部分目錄正文,明確各產業的管控措施,共涉及國民經濟分類中的12個門類、48個大類。第三部分注釋,對目錄中專用名詞進行了解釋。
四、《目錄》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廊坊市廣陽區、永清縣、固安縣和涿州市區域內擬新設立或新遷入法人、非法人組織(社會組織除外)及個體工商戶,可對照《目錄》進行自查。擬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對照《目錄》進行自查。省、市、縣相關項目主管部門,在履行程序時,依據《目錄》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