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色產業集群“共享智造”行動方案》(冀政辦字〔2024〕43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于2024年6月27日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什么是“共享智造”
“共享智造”是圍繞生產制造的各個環節,運用共享經濟理念,深度融合先進制造技術和新一代信息技術,通過共享生產資源、技術、服務能力等,實現制造資源有效整合、優化配置和柔性匹配,促進集群精細化、專業化協同分工,實現降本增效,推動轉型升級的新模式新業態。
二、為什么要推行“共享智造”
“共享智造”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提升產業鏈水平。一是優化資源配置。“共享智造”通過集聚分散、閑置的生產資源,將其彈性匹配、動態共享給需求方,從而提高了生產資源的利用效率,減少了閑置產能,擴大了有效供給。通過共享制造資源,企業可以減少對自有制造資源的依賴,降低設備購置、維護等成本,進而降低整體制造成本。二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往往處于劣勢地位,而“共享智造”模式為它們提供了獲取優質制造資源的機會,降低了生產和交易成本。通過“共享智造”平臺,中小企業可以接觸到更多的行業信息和先進技術,提升其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平臺上的合作機會也有助于中小企業拓展市場渠道和客戶資源。三是提升產業鏈水平。“共享智造”模式打破了企業間的界限,使得大中小企業能夠基于共同的需求和利益進行合作,形成更加緊密的產業生態,有助于提升產業鏈的競爭力,同時有助于加強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合作與協同,推動產業鏈向更高水平發展。
三、制定《行動方案》有哪些考慮
制定《行動方案》主要有三方面考慮:
一是突出河北特色。我省特色產業集群以傳統制造業為主,普遍面臨成本逐年上升、利潤空間趨窄等問題。因地制宜推行“共享智造”模式,有助于集群加快智改數轉,優化資源配置,降低生產成本,提升整體競爭力。
二是突出分類指引。《行動方案》充分考慮我省特色產業集群的發展階段和發展規模,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以生產制造共享為主線,通過夯實共享基礎,開展共享實踐,培育共享生態,推動集群從關鍵環節共享制造向全產業鏈“共享智造”融合。
三是突出關鍵環節。《行動方案》將統一質量標準作為開展“共享智造”的關鍵前提,將制造資源數字化、智能化轉型作為重要基礎,打造多元“共享智造”場景,不斷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生產效率、提高質量標準,助力我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新型工業化建設,培育新質生產力。
四、《行動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包括四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明確工作目標。分階段提出2025年和2028年工作目標。第二部分創新發展方向。分三個階段,其中,1.0階段為制造能力共享,包括工藝、裝備等核心制造資源和制造能力共享。2.0階段為制造能力+服務能力共享,包括原材料集中采購、物流倉儲集中管理、產品和客戶服務等共享。3.0階段為制造能力+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共享,包括技術創新、研發設計、試驗檢測等創新服務共享。第三部分突出重點任務。圍繞夯實“共享智造”基礎、開展“共享智造”實踐、打造“共享智造”生態提出12條具體任務。第四部分強化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協調、加大金融支持、強化要素保障。
五、集群如何開展“共享智造”實踐
從四方面開展“共享智造”實踐,一是推動代工升級,鼓勵和引導企業從簡單生產代工向高水平代工轉型。引導企業提升智造水平,建立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體系,優化集成供應鏈管理,開展高質量、高效率、高附加值代工服務。支持集群“領跑者”企業代工生產由CMT(來料加工)、OEM(普通代工)向ODM(原始設計制造商)、JDM(共同設計制造)、OBM(原始品牌制造商)模式轉變。二是構建共享車間,鼓勵企業聚焦集群共性制造需求,針對通用性強、購置成本高、智能化水平高的關鍵設備,圍繞噴涂、表面處理、焊接等關鍵工藝或3D打印、增材制造等稀缺技術,發展協同生產、租賃使用、共享加工等模式。三是搭建共享工廠,引導集群整合制造資源,建設一批共享工廠標桿,逐步實現技術、采購、設備、倉儲、物流、售后等全流程共享服務。建設共享平臺,發展“平臺接單、按工序分解、多工廠協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四是打造共享載體,依托各類園載體,創新運營模式,整合各類資源,推動共享制造功能升級。支持“領跑者”企業依托載體開放研發、制造等資源,將配套企業納入供應鏈管理體系,提供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專業人才、投融資等服務,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六、對“共享智造”核心企業有哪些支持
包括兩方面的支持,一是對集群內共享“領跑者”企業以獲取技術、品牌、人才和市場為目的對產業集群同行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完成后一次性給予100萬元激勵;二是對細分領域產品(技術)行業領先或填補空白,近兩年研發投入強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資金研發投入200萬元以上的“共享智造”產業集群專精特新企業,按照實際投入額,采取后補助方式給予20%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七、對集群內企業建設共享工廠(車間)有哪些支持
包括兩方面的支持,一是共享工廠被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300萬元獎勵;二是對“領跑者”企業上年度更新先進生產、研發、檢測、試驗設備,按實際投入金額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八、對“共享智造”企業參與標準制修訂有哪些支持
鼓勵“共享智造”企業緊跟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圍繞資源共享、服務共享、創新共享,積極參與先進標準研制,提高標準“話語權”。對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的企業或團體,按項目分別資助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全力支持有關龍頭骨干企業爭創國家智能制造標準應用試點項目。
九、在以“共享智造”促進協同創新方面有哪些支持
主要包括四方面支持舉措:一是鼓勵研發檢測機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龍頭企業,按照市場化機制開放科研儀器和檢驗檢測設備。二是在有條件的特色產業集群,打造一批共享實驗室、共享中試車間和共享檢測中心。三是鼓勵建設面向集群的工業設計研究院,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完成課題研究5項以上、形成專利10項以上、新認定的省級、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按不超過建設總投入的50%給予支持,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500萬元。四是將符合條件,為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試驗測試等服務的共享工廠,納入各級科技創新券創新服務提供機構。
十、在“共享智造”提升服務能力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鼓勵集群打造公共服務平臺,拓展技術研發、檢驗檢測、人才培訓、成果轉化等功能,強化基于互聯網技術的平臺資源共享。對新認定的工業企業牽頭創建的國家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給予每家100萬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