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河北省公費師范生本研銜接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辦字〔2024〕49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于2024年7月30日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河北省公費師范生本研銜接培養實施辦法》
為加強我省研究生層次中學教師培養,加快高素質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依照“適度超前規劃、優先發展”的原則,我省提出在省屬公費師范生中開展本研銜接卓越中學教師培養專項試點工作,并獲得教育部有關司局批準。為扎實做好專項試點工作,進一步優化省級師范生公費教育制度,參照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該《實施辦法》。
二、《河北省公費師范生本研銜接培養實施辦法》有哪些主要內容
共七章二十七條。第一章總則(第1-3條)。明確培養宗旨、對象范圍與履約基本要求。第二章選拔錄取(第4-7條)。明確每年培養計劃如何確定、選拔錄取具體時間和方式。第三章分段培養(第8-9條)。明確本研銜接設計教學的培養實施環節。第四章履約任教(第10-15條)。明確履約任教具體要求、違約懲處辦法等。第五章激勵措施(第16-19條)。明確學業獎勵、專業發展、農村任教等方面的支持舉措。第六章條件保障(第20-25條)。明確履約任教有編有崗、各地各部門工作職責、全面提高培養質量等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則(第26-27條)。明確政策施行時間、適用范圍等。
三、《河北省公費師范生本研銜接培養實施辦法》有哪些細節需要注意
一是關于公費師范生本研銜接培養對象范圍。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僅在省屬公費師范生(中學段)中擇優選拔,畢業后從事中學教育。省屬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生、省屬公費師范生(小學段)、省屬“優師計劃”師范生和普通師范生不在選拔范圍內。
二是關于推免名額和選拔錄取方式。公費師范生推免名額根據各地需求和培養高校推免指標確定。選拔錄取工作在第七學期按照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有關規定進行,自愿提出申請且符合推免條件的公費師范生按照綜合測試成績排名擇優錄取為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
三是關于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享受“兩免一補”。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在規定的6年修讀年限(“3+1+2”)內免繳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延長修讀年限期間,費用自理。
四是關于履約任教。公費師范生在高考錄取后已與培養高校、履約任教地政府簽定了《河北省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書》,明確了具體履約任教地。錄取為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后,履約任教地不變。履約任教地政府須支持公費師范生參與本研銜接培養,并做好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畢業后入編入崗保障。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培養高校和履約任教地政府簽訂《河北省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書》,原《河北省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書》解除。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的服務期限為6年,服務期滿后《河北省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書》自動解除。
五是關于違約行為的懲處。發生違約行為的,除按協議約定承擔相應責任外,省教育廳還將把相關人員的違約行為報相關部門,作為失信信息納入信用記錄,與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