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評論|追究青島打人女司機刑責,網友呼聲該被聽見
長城網·冀云客戶端特約評論員 成平
8月28日,青島一名女司機逆行插隊不成,辱罵毆打對向正常行駛的男司機林先生,致其口鼻出血。當地警方通報,對女司機行拘10日,罰款1000元。女司機至今未道歉、未賠償,林先生態度堅決,不和解、不妥協。
林先生發聲。視頻截圖
林先生并不滿意警方的處理結果,將申請行政復議,目前正在進行傷情鑒定。何止是林先生不滿意,不少網友也紛紛表示對女司機的處理太輕了,希望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網友并不是看熱鬧不嫌事大,而是希望警方在法律框架內對女司機從重懲處。這不是情緒斷案,更不是鼓勵輿論審判。法不外乎人之常情、世之常理,網友們樸素的正義觀理應被重視與呵護。
實際上,有律師指出,可以從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兩個方面來考慮追究女司機刑責。其中,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受害人達到輕傷以上。如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女司機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的特征,或可按尋釁滋事罪立案追究刑責。
多人勸阻女司機。圖/社交媒體截圖
此外,據報道,林先生26歲,還是一名退伍軍人。按理說,只要林先生還手,三下五除二就能將女司機制服。但林先生一直未反擊,是什么讓他選擇了隱忍?林先生解釋說,當時車上有民宿客人,自己是男人,還是退伍軍人,不想跟她計較。
林先生遇事冷靜的態度值得學習,但不鼓勵遇到不法侵害時一味地忍讓。“昆山反殺案”后,刑法中的“正當防衛”條款逐漸被喚醒。人民警察不可能24小時保護在我們身邊,在警方到來之前,司法應該給公民私力救濟,用拳頭保衛自己留下一定的空間,而不是動輒被定性為互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守法成本和違法成本不能倒掛,如此,公民才能敢于自衛,并震懾那些不法之徒。
責任編輯:鄭光昊